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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7节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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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那只鹦哥提出来,那鹦哥的爪子居然还抓着那两个广柑!这到底是有多傻呢!

“吃货!”淼吐糟道。

“这爪子好利,你们以后别随便的去捉鸟。你们看看这爪子,抓你们一把,得把你们的脸都抓花了,肉都能抓掉!”安逸信叮嘱道。

“哦。”

“你们去玩电脑吧,不过等会得写一篇字,不然以后不能过来玩了。这鸟就先养在我家吧。”安逸信看着这五彩的鹦哥,也动了养的心思。

“谢谢逸信叔。”几个小孩立刻冲向电脑,也不纠结让鹦哥说话了。

家里来了孩子,安逸信自然要拿出些零嘴,家里坚果、糖果饼干什么的是常备着的,安逸信装在果盘里给几个孩子端过来。因为寨子里的这些个小孩喜欢到安逸信这里来玩,家里的人都叮嘱过不可以麻烦安逸信,更不能找安逸信拿吃的。但是小孩谁能抵挡住零嘴的诱惑,孩子们都要反复商量,每人吃多少,绝对不能带走的,也不能给都吃光了。

没想到今天安逸信刚刚端上来零嘴,那只鹦哥就丢下了那两个广柑,在淼的手上挣扎着想要去抓零嘴了。不过鹦哥再怎么挣扎,也是挣不脱淼的束缚的。

“果然是个吃货!”安逸信笑道。

“吃货,说两句话来听听?”淼直接用手去逗弄鹦哥的利嘴,不过动物的第六感是超级强的,知道淼是它惹不起的,所以只是歪着头,拒绝被骚扰。

“你不说话我就把你炖着吃了!”

“¥……”

“说人话。”

“……人话。”

“凸!”

“哈哈哈,这鸟太搞笑了!”

淼带着这只鹦哥上了二楼,安逸信也跟着上去了,它绝对这只鹦哥真的很有意思,而且挺聪明的,就是贪吃了那么很多点,不过,小旅店的吃货也不只这么一只。

“咦,你们在哪里得来的这个五彩金刚鹦鹉?”书砜看着淼拎着的鹦哥说道,这种鹦哥他在京都的时候见过,不过淼手里的是正常的鸟?于是加了一句:“嗯,这只不会也是修真者吧?”

这个五彩金刚鹦鹉可是生活着美洲的,还是近些年,有些喜欢鹦哥的从国外引进来的,以前可是没有这个品种的鹦哥出现在中国的。难道国外也有修真者,还特意的跑来了中国?

“这就是只普通的鸟,还是只傻鸟!”淼回到,不过他活了这么多年居然没见过呢!

“砜哥知道这种鹦哥?”

“在京都的时候讲过,爷爷的一个朋友家养了一只,是他们家小辈从美洲给带回来的,国内没有野生的这种鹦哥。这只看上去还没成年的样子,他家那只养了快十年了,快有一米长了,听说这种五彩金刚鹦鹉不但长得大,而且最长的能活七八十年,不过成年后就异常凶猛了。”书砜说道。

“难怪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鸟。”

“哇,居然能长到那么大!”安逸信觉得现在这只鹦哥五十公分左右的样子,已经是它最大的时候了,没想到还能长。

“这种鹦哥挺聪明的,学话也挺快,我见着那只,智商都快和两三岁的小孩差不多了。这只五彩金刚鹦哥可能也是从哪家逃出来的吧。”书砜继续说道,然后也忍不住的逗弄鹦哥:“鹦哥,背首诗听听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吧?”安逸信说的。

“就叫傻鸟。”这是淼。

“小红帽?”这是书砜。

【你才是傻鸟,你才是小红帽!】鹦哥又开口了。

“小红花吧,你们看它头上的毛炸起来,好像一朵小红花啊。”安逸信说的。

【你才……】

“给你吃吧,小红花。”安逸信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两个核桃,然后摆在手心上给鹦哥,成功的制止了鹦哥的吐糟。

“吃货的世界果然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。”书砜望天。

鹦哥,哦,不对,是小红花直接用嘴啄开了纸皮核桃的壳,用弯钩嘴将核桃仁勾进嘴里,完全不去在乎自己那个傻缺至极的名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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