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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狗骨头 第2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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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样。

卧室里还有个白色机器盒子,有键盘和音响,轰隆隆的音乐传出来,魏明珍看苗靖好奇盯着,颇为自豪解释:“你陈叔叔是个电脑迷,在电脑前坐下就拔不起来了。”

魏明珍在这家里考察过一个月,很自来熟,一副女主人的姿态指点苗靖换鞋,洗手,去沙发上坐,再去厨房烧水泡茶,顺便问中饭吃什么,她可以下厨,也可以出去下馆子。

男人很有礼貌,打开电视机,把遥控器塞进苗靖手里,陪着聊了两句,他名叫陈礼彬,是供电局的职员,前妻前几年去世,有个儿子叫陈异,比苗靖大两岁,今年读四年级,苗靖既然跟着魏明珍过来,转学手续他帮忙办了,就跟陈异一个小学念书。

苗靖睁着清凌凌的眼睛,点头,再点头,乖巧说好,知道了,谢谢叔叔。

没多久,陈礼彬自己进了房间,在电脑面前坐下,过了一会魏明珍端了杯茶进去,也凑到电脑面前,坐在椅子扶手,两人耳语了几句,而后房间门被关上,留苗靖一个人在客厅看电视。

她仔细打量屋子,家里卫生有些潦草,但细节出可见某些端倪——家里的茶壶水杯很文雅精致,电视机的防尘布是手工针绣,披着细细的流苏,墙上挂着她看不懂的色彩朦胧的画框,落灰空荡的橱柜里残存着几只可爱的瓷娃娃——细枝末节里依稀能感觉过去女主人残存的气息。

魏明珍从房间开门出来,拨了拨焗过油的卷发,陈礼彬还在电脑面前坐着,魏明珍解释说他在炒股,问苗靖要不要一道出门,她去买点楼下买点熟食,苗靖眼睛盯着电视机画面一声不吭,后知后觉听见关门声,反应过来她妈妈已经下楼。

第一顿饭就在家里吃的,有熟食有炒菜,还有一瓶白酒,桌子摆好,马上要动筷子,有人开门回来,是个男孩子,玩得满头大汗,站在门口换鞋,看见屋里几人,眨了下眼睛,也丝毫没有异样,自顾自在端碗在桌边坐下。

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,穿白色的短袖衬衫,衣服沾灰,后背泛黄,长睫毛垂着时,莫名觉得这男孩很干净,再往上一掀眼,看他一双顽劣不驯又硬得像石头的眼睛,在孩子堆里不是个好惹的角色。

“这是我儿子,陈异。”

“哥哥好。”

“叫她苗靖就可以了。”

陈异腮帮子嚼着烤鸡骨头一鼓一鼓,骨头渣扑哧吐在桌子上,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,陈礼彬低着头,在旁边慢条斯理喝着酒,魏明珍热热络络把话题划过去,招呼一家人吃吃喝喝。

那时候的苗靖长得不好,头发枯黄潦草,身体干瘪纤瘦,气质模样都像麻木不仁的小老太太,但那双眼睛漂亮,像一汪清润宁静的泉水,不若魏明珍那样俗气艳丽,鼻子嘴巴也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子,要等她慢慢出落长大。

苗靖八岁,陈异也才十岁,苗靖二年级,陈异四年级,两人相差两岁,其实也不到两岁,只差了十六个月,陈异生日是12月24日,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,是因为后来平安夜圣诞节在国内已经变相成了情人节,苗靖出生在后两年的4月19日,陈异读书比她早一年,听说是小学入学报名,他面试答题太聪明,破格提前一年上学。

家里只有两个卧室,苗靖只能和陈异同住一间房子,好在房间是长方形,面积不算小,再搬一张单人床进来,两张床中间隔着书桌,再拉道帘子,苗靖占了里头靠窗地盘,陈异睡外头临门地方,晚上帘子一拉,也是凑合能住,屋里其他家具,衣柜,书桌都是共用,一人一半,清楚划分领域。

大人分配完地盘,苗靖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衣服杂物归置好,打算把书包里的文具和本子放进挨着自己床位的抽屉里,陈异也呆在屋里,看她拉开书桌抽屉,猛然两步过来,眼神冰冷凶狠,一脚重重踹在她小腿肚上,她痛得飙泪缩起,整条腿都蜷得歪在桌角,也咧嘴痛呼——而后迅速被陈异死死捂住嘴,那一声惨叫就堵在他手掌下。

陈礼彬和魏明珍在客厅聊天,苗靖闻到他手掌的气味,铁锈、泥巴、酸臭垃圾、草根、烤鸡,混搅在一起,让人嫌弃不已,避之不及。

“你要敢说,我打死你。”他俯在她耳边小声说话,牙咬着牙,话语从喉咙里刮出来,让人恐惧。

苗靖瘦弱的身体不住颤抖。

晚上洗完澡,大家上床睡觉,两个卧室门早就阖上,苗靖借着月光,慢慢搓着腿上那块发紫淤青,僵僵躺在床上睡不着,翻了个身,透过帘子缝隙,看见陈异侧身躺在床上,蒙着脑袋,背对着她,身上穿白色背心和膝盖短裤,弓起身体,肩膀的骨头也是枯瘦嶙峋的,像一座沉默的山。

苗靖,你好样的。

当年那群小混混最后都做什么了?

吃牢饭的,嗝屁的。

还自由的那一群人,家境好的念书出国继承家业,当衣冠楚楚的社会精英,运气好的拆迁开厂承包工程,成为财大气粗的暴发户。

平民从良的那批,大头袁跟小太妹结婚,一个入行洗吹剪,一个当美容师,阿勇是辅警,常年穿着制服在街头风吹日晒,还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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