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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,却不是那种身衣素白、纶巾羽扇的白玉公子,而是——帝皇,一个霸气四溢的皇帝。他戴着黑色的长方形冕冠,前后各垂下一片长珠帘,掩着那人的脸,但林春从下望上去,能看得出那清逸的轮廓、淡红色的唇,和一截白净的颈项。

他身衣一件曳地玄色长袍,前襟和肥大的阔袖各滚了一道米色的厚边,由腰至腿的前幅跟袖边同色,上面绣了一条张牙舞爪,蜿蜒曲折的蛟龙,在龙的一大幅刺绣下又镶了一道朱红色的边,与衣襬底下的玄色布料构成鲜明的对比,末了穿着一对黑鞋,朱红色的鞋头如船头一样向上反出来。

「今年又是双黄莲蓉月吗?」那人轻笑,低回的笑声自喉头逸出,好像酒一般醇,让林春有点飘飘然的,一时以为自己穿越到古代里去。

「一会儿等我来,才一起吃吧。」那人撤回手,站直身子,俯视着林春时不经意流露出帝皇的高傲气派,君临天下,浑然天成。林春看清楚了,珠帘后,那双青黑色的眉给画成两道浓眉,一双本来妖惑水秀的眼睛出奇地没有太多修饰,单只是眼尾添了些浓黑的眼线,有那么一下林春以为陈秋并不是在spy,陈秋只是呈现出他的本质。他本来就有这种气息,如果他是女人,必定是国色天香的牡丹,一出场就艳压群芳,将桂花的清、梅花的洁、海棠的娇,全都压下去。

而陈秋今世生为男人,自然是皇,没错,帝皇。林春知道陈秋在s哪一个歷史人物,他在很久之前就想过,陈秋跟那一个人物有点相似——

千古一帝——秦始皇。

林春捨不得眨一下眼,儘管眼睛发涩,仍然乾巴巴的睁大眼,追随着陈秋的背影。陈秋的骨架偏细,与林春一样,都是十七、八岁的年纪,但总没有戴志的健壮敏捷,可是林春可以断言,天底下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比陈秋更适合去扮秦始皇。

陈秋登上拱桥拍照,林春如在梦里,仍想着,不知道秦始皇当年登基时,是否就是这个样子?刚併吞六合,征服六国,人未死就肯定自己能有流传千古的能耐,所以他不会正眼望着任何人,所有人,包括他的近臣李斯,在他眼中都只是沙粒一样的蚁民。正因为他开创了帝业,兼有三皇五帝的气慨,所以他称万民为「黔首」,不拿他们当人看。

可是,无论百姓有多痛恨始皇,秦始皇只要一日在世,就无人敢叛乱。他就如同一大片可憎而无可拂去的厚乌云,盘踞天空俯视万民,用不着刻意装出趾高气扬、得势不饶人的样子,他天生的高贵与杀气,就是驯服天下百姓的最佳武器,他是一隻披着人皮的狼。

陈秋就在拱桥上,遥遥望着长椅上如同卑微百姓的林春。不用盯得紧,那时而慵懒、时而暴戾的眼睛间或瞟林春一眼,林春便觉得自己要在陈秋面前下跪,在他跟前匍匐,不敢正眼看着他,然而心底处又极度渴切陈秋那如同恩典的碰触。矛盾的感情在林春体内犹如两股相冲的气,使他生出激动的热潮,好似快要被那种热烧成灰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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