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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酒误事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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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天前,一个朋友吃完喜筵,估计喝了不少酒回家睡觉。傍晚家人去喊他吃饭时,没有叫醒。用手一摸,发现已经手脚冰凉,没有生命体征了。

这朋友一生嗜酒,自从二十多岁认识他至今,都没有改变过。不过他平时爱喝点酒,人却直爽热情,算是一个不错的人吧。可在他40出头时,就抛妻弃子,不说一声走了。这能怪谁呢?怪自己生活不检点啊!

两年前有一个广告商,曾经和我们公司合作过。有一天下午4-5点钟,他与财务核对完账目之后,说是要走了,回头向我挥了挥手,说声“再见”我也和他挥了挥手,让他慢慢走。第二天早上,我听老板说,那一个人死了。

原来,那天晚上他又到ktv应酬去了。据他的妻子说,到午夜2点多钟才回家,喝了不少酒,结果第二天早上去喊他时,也是手脚冰凉,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。

虽然这个朋友只是我们的一个广告商,但在短短的相处中让我感觉他为人还算可以,不大会计较得失。那一年,他抛妻弃子走的时候,也只有40多岁,真是好人短命啊!可这又能怪谁呢?为了生意,他经常晚上要应酬到2-3点,不是ktv,就是酒桌上。

上面两位朋友,都是吃酒误事的先例!如果没有酒,他们或许不会早死。但这酒,也可能不是直接的凶手。只因为喝得太多了,麻醉了神经,许多原有的病症发生时,不能被神经感觉出来,从而导致抢救不及时而死亡,这能说与喝酒无关吗?

偶和朋友说起此事,他也和我说起他另外一个朋友的往事,这个朋友是一名公务员,国家干部。有一天晚上,这位老兄的朋友请他喝酒吃饭,临近午夜时,酒醉饭饱的他让司机送他回家。也合当他寿元该终,司机送他到家时,恰巧他的夫人有事回娘家去了。不得已,司机只好再次把他送到单位里,让他一个人住在单位的宿舍里。

司机将这位老兄送到单位宿舍之后,就回家去了。第二天发现他没来上班,就去叫他,结果也是手脚冰凉,没有生命体征了。

这又是什么原因呢?后来尸验,发现这位老兄酒后呕吐,将呕吐物吸入气管,堵住了呼吸道,窒息死亡。这该不能说不是吃酒误事吧?

闲语二三,还望嗜酒的朋友引以为戒——爱惜自己,为家人负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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