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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中国现象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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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莫言和诺贝尔奖

那天,收到一个腾迅短信,说作家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,奖金约有760万元人民币。成为中国本土上有史以来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。

收到这条消息后,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,赶紧百度一下——莫言。说真的,我还真是孤陋寡闻了。平时也有上上网,写点文章,却真真实实不知道莫言是何许人也。但这也并不奇怪,在中国这么大土地、这么多人口的国度里,不知道莫言是谁的人,并不只我一个,许多人和我一样,对莫言的获奖,都深感愕然。

我并没有读过莫言的书,也没有看过红高粱这部电影。只知道这是张艺谋导演,巩琍主演的一部好电影,并且获得国际大奖。看来,在若大的中国里,我算是一个很糊涂的糊涂人了。但奇怪的是,竟然有些网络写手,在写莫言获奖的文章时,也写过这样的话,说他没有读过莫言的文章。那么,这样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,对不少中国人来说,算是有些陌生的。至少,可以说是不太熟悉的,这也许是一种中国现象吧。

不过,随着莫言的获奖,有关于莫言的诸多报道和评论,便接踵而至。确实,现在我真真的知道莫言是谁了。我终于发现,我还算是一个中国公民。并且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——莫言,感到由衷的骄傲。这也是一种中国现象吧!

当然,随后的网络又出现这样那样的说法:有说中国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是国力强盛了;有说西方人看到中国发展了,是在献媚于中国;也有些人,为那些不能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,打抱不平。凡此种种,不一而终,无一不体现中国人的一种传统思想观。没有,就抱怨没有;有的时候,要么大肆吹捧,要么心理不平衡。

但不管怎样,大部分中国人还是觉得:莫言获奖,是一件值得中国人骄傲的大事!

偶看新闻,有评论说:其实莫言得奖,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,他在接受采访时说:“也没有什么好高兴的,就是回家和爱人包一顿饺子,庆贺一下吧!”其实这也是一种中国现象吧,叫“皇上不乐太监乐”!因此,有朋友则说:莫言获奖,其实也就书多卖一点罢了。他的那些书还是原来的那些书,并不会因为他获奖了,书就更好起来。关键是,我们希望通过他的获奖,让更多的人,加入到文学队伍中来。

这是一句鼓舞人心的大实话。中国人获奖,是鼓舞中国人的,而不是去改变那些曾经既已存在的过去!

其实我还真的没有看过莫言的书,可能也不会因为他获奖,就去买一本他的书来读。在我看来,中国的作家们想写好文章,只要多关心一下我们的社会现象,多了解一下我们的社会本质,再凭个人的思想加以融合,就可以写出好的作品来。

因为谁获奖而去争买他的书,只能做到莫言的第二,可能也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“类乎牛羊”了。

2、黄河大桥过路费的余波

还有一件事,也很能说明中国现象。国庆长假免收过路费后,竟然牵扯出两个黄河大桥超收过路费的事儿。

从2012年10月8日起,河南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费。国家在没钱的时候,利用各种聚资方式,建造了不少路桥,并采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方式,收取过路费,进行路桥再建设。这本来是件合情合理合法的事,可是,河南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却超期收费16年、违规收费14。5亿元,这又如何向人民交代呢?

本来,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。78亿元,银行贷款7100万元。1996年后,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,按理应该停止收费了。可是,却继续违规收费14。5亿元。更为吊诡的是,在地方政府重新核定的收费期内,如果再收到2020年,还将继续收费30亿元。

数字如此之大,触目惊心。但如果这些收费是用来做为路桥再建设的,那也无可厚非。可问题是,这些收费后来变成了路桥之外的商业投资。据了解,在这些商业投资里面,有些还是亏损的房地产产业。那么,这其中的所谓“亏损”又会有什么隐秘呢?

这大概也是一种中国现象,关于此类事情,目前还不可知,大家只能拭目以待。

说来惭愧,中国古典小说中常有类似的故事发生:一伙贼人拦住过往路人,说:“此路为我开,此树为我栽,要想从此过,留下买路钱!”许多大桥,不但收费,还不断地超期收费,这和古书上所写的贼人拦路,没有多大区别。

正如河南省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一样,针对有关该桥违规超期收费的质疑,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王红解释,收费是“经过认可的合法行为”国家审计署2008年认定为“违规收费”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,经河南方面2000年把它转为“经营性收费公路”竟获“经批准”了。这意味着从2000年以来,黄河公路大桥的收费,既是“违规”的,又是“合法”的。

此类事情让人无法解释,也让人无法理解,这是一个国家制度的不健全,还是地方政府的胡作非为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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