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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中的丫头鸳鸯篇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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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楼梦,这部文学巨著最为典型的特点就是空间小,而出场人物繁多。据清朝嘉庆年间姜祺统计,红楼梦一书中,出场人物共四百四十八人。在这许多人物当中,除了寥寥的主人之外,其余的基本上都是下人(当然非贾府的不算在内)。而在这下下人之中,丫鬟、婆子居多。那么我来谈谈这些丫头。

在红楼梦中,要谈丫头,自然应从鸳鸯谈起。要说谁最能干,当然非鸳鸯莫属。

鸳鸯的地位是众丫鬟所不能比的。她是老太太身边的大丫头,而且贾母的日常起居、衣物金银,几乎所有的事物都由鸳鸯把关。可以说,鸳鸯就是贾母的左膀右臂,是贾母的金钥匙。

在下说中,可能一开始,读者对鸳鸯不太在意。第一,她的戏少,没有袭人多;第二呢,她没有表现自己,不明显。读者看到的只是一个很稳妥的侍女而已。这就好比在欣赏一幅仕女图,她的光彩不够,不突出。

她的稳妥是可见的。贾母是贾府中最高的掌权者,可是自己的东西都交给这么一个丫头保管,没有出过一点差子。贾母对她很放心,这就能说明鸳鸯的妥帖忠诚。大家想一下,在贾府这样的家庭中,家事应该都是女主人掌管的。很简单,男主人在外为官,顾不到家里头。所以,贾母年轻的时候,也是贾府的成功管理者。只不过后来这个掌家的权利交到了王夫人手中,再后来又叫到了王熙凤手中。这就是说,贾母对持家、相人的手段是老练的,在她眼中,绝不会看错人。事实也的确如此。

贾母身边本有很多丫鬟,其中有袭人、晴雯,这两个给了宝玉;一个翠缕,给了史湘云;还有一个紫鹃,给了黛玉。贾母单单就留下了鸳鸯,专门侍奉自己,给自己当眼睛,这是为什么?这绝不是无心,老太太老了,她的财产很多,她有顾忌,她怕家族内乱,另外,她又是一个极懂得享受的人,如果她不选一个稳妥的丫鬟能行吗?不行。

到了第四十回“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”中,鸳鸯第一次有了重头戏——鸳鸯当令官。可别小看这令官,在行令的时候,令官比任何人都大,即使皇上行令也不例外。这令官还是凤姐举荐的,其中,凤姐说:“既行令,还叫鸳鸯姐姐来行更好。”什么叫“还”呀?就是说每逢大家行酒令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由鸳鸯当令官。在这里,一个掌大权的凤姐,举荐了一个可掌大权的令官,一方面是因为凤姐在讨老太太欢心,另一方面,作为一个有地位的丫鬟,鸳鸯也该正式出场了,她的确可以胜任这个职务。而且一个“还”说明不知一次如此。鸳鸯也没有很推辞,所以,这早就已经成了一种习惯。鸳鸯说了一句话,这是酒令正式开始,令官先交代的规则:“酒令大如军令,不论尊卑,惟我是主。违了我的话,是要受罚的。”整个这一大段故事,将鸳鸯融入到了大观园众人之中,是非常肯定了她在贾府甚至是她在整部小说中的地位。鸳鸯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物,从一定程度上来说,她的存在保证了老太太生活的稳定,贾母生活稳定,贾府便还能支撑。

而到了第四十六回“尴尬人难免尴尬事 鸳鸯女誓绝鸳鸯偶”则更加体现出了鸳鸯的性格。此前,在读者看来,这个丫头只是平平。可是在这一回中,曹雪芹让读者看到了鸳鸯刚烈的一面,鸳鸯的形象高大了,而且通过贾母的反应,更见鸳鸯的重要性,从而体现出家族内部矛盾的萌生和升级。

鸳鸯的戏份不算多,而且很琐碎,但是曹雪芹却将这个人物形象的展现在读者眼前。曹雪芹是在不经意间将这个丫鬟的外表描写出来的,就是在第四十六回,曹雪芹借着邢夫人的眼睛,将鸳鸯的外表呈现出来。鸳鸯是这个样子“只见他穿着半新的藕合色的绫袄,青缎掐牙背心,下面水绿裙子。蜂腰削背,鸭蛋脸面,乌油头发,高高的鼻子,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。”曹雪芹描写鸳鸯的时候描写的很细,他没忘了她的两腮的雀斑。在红楼梦中,基本上每个人的外貌都有描写,但是这么细地刻画一个丫鬟使很少的。曹雪芹之所以这样细地描写不为别的,正是为了突出在这平平外表下的刚烈的性格和那一份忠诚。

读红楼梦,读者需要将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分开,但有时,读者也必须会联系。对于鸳鸯的命运,高额的处理是很不错的,虽然我不太喜欢高额的续书,但是不得不说,他在有些地方做的很好。试问有谁能将红楼梦续得一丝不漏呢?谁都不能。高额叙述之所以存在,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和价值,读者只要将原著与续作会区别联系就好。

在回头谈到鸳鸯。鸳鸯的性情也是很刚烈的,她的命运如何呢?其实在第四十六回中就有暗示:

鸳鸯道:“什么主意!我只不去就完了。”平儿摇头道:“你不去未必得干休。大老爷的性子你是知道的。虽然你是老太太房里的人,此刻不敢把你怎么样,将来难道你跟老太太一辈子不成?也要出去的。那时落了他的手,倒不好了。”鸳鸯冷笑道:“老太太在一日,我一日不离这里,若是老太太归西去了,他横竖还有三年的孝呢,没个娘才死了他先纳小老婆的!等过三年,知道又是怎么个光景,那时再说。纵到了至急为难,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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