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8章(3 / 4)
·癌症病人;发现大量长春碱和泼尼松,还有少量依托泊苷。白血病。
·盖尔特持有军用点四五口径柯尔特手枪。
·假扮成穿深棕色全身工装的后勤人员。或许也有深绿色工装?
·戴着棕褐色皮质手套。
犯罪现场:h-10号阿冈昆变电站,五十七号大街西
·受害者(死亡):路易斯·马丁,音乐店副经理。
·未在任何物体表面找到指纹。
·电弧闪造成金属熔化,并形成四处飞射的颗粒。
·零规格绝缘铝线电缆。
·本宁顿电气制造,型号为a-nv-60,可承受电压六万伏。
·切割工具为手锯,新锯片,有断锯齿。
·两个“开口螺栓”,中央各有直径为四分之三英寸的孔洞。
·无法追踪来源。
·螺栓上留有特殊工具痕迹。
·黄铜“导电条”,用两个四分之一英寸螺母连接在电缆上。
·均无法追踪来源。
·鞋印:
·亚伯森-芬威克牌e-20型号,电工专用,十一号尺码。
·嫌疑人切断金属栏杆进入变电站,断面留有特殊工具痕迹,工具为断线钳。
·地下室甬道门及门框:
·发现并提取dna信息,已送检。
·希腊食物,希腊红鱼子泥色拉。
·金发,长一英寸,自然发色,年龄在五十岁或以下,提取自变电站外街道对面的咖啡厅。
·已送至检验室进行毒性化学分析。
·矿物质微物迹证:火山灰。
·非纽约市本地自然地质成分。
·展览、博物馆、地质学学校?
·阿冈昆电力公司控制中心软件被人用内部密码侵入,而非外部黑客攻击。
恐吓信
·投递至安德莉亚·杰森的私人公寓。
·无目击证人。
·内容为手写。
·已发送给帕克·金凯德分析。
·普通常见纸张及墨水。
·无法追踪来源。
·除杰森、公寓门卫和送信工外,未采集到任何指纹。
·信纸上无可识别线索。
犯罪现场:炮台公园酒店及附近
·受害者(死亡):
·琳达·凯普勒,俄克拉何马州,游客。
·莫里斯·凯普勒,俄克拉何马州,游客。
·山姆·维特,斯科茨代尔市,商人。
·阿里·曼姆拉德,纽约市,服务生。
·吉尔哈特·席勒,德国法兰克福,广告部总监。
·远程遥控开关,用于控制电流。
·无法追溯内部组件确切来源。
·本宁顿电缆和开口螺栓,与第一次袭击完全相同。
·盖尔特的阿冈昆工装制服、安全帽和工具包有本人指纹,并无其他人的指纹。
·扳手的工具纹路与第一次犯罪现场螺栓上的工具痕迹相吻合。
·有玻璃碎屑的鼠尾夹与哈莱姆变电站找到的玻璃瓶相吻合。
·可能是单独行动。
·从收到盖尔特袭击的阿冈昆工人乔伊·巴尔赞身上提取的微迹证。
·替代型喷气机燃料。
·准备袭击军事基地?
犯罪现场:盖尔特公寓下东区萨福克街二二七号
·比克牌软触感细尖笔,蓝色墨水,与恐吓信使用墨水吻合。
·普通a4白色打印纸,与恐吓信使用纸张吻合。
·普通十号信封,与装恐吓信的信封相同。
·断线钳和手锯上的纹路及缺口均与初次案件现场的工具痕迹吻合。
·电脑打印件:
·与高压电缆有关的癌症医学研究文章。
·盖尔特本人发表的有关相同内容的博客文章。
·亚伯森-芬威克牌e-20型号电工专用靴,尺码十一,鞋印与初次袭击案现场提取的鞋印吻合。
·另有替代型喷气机燃料微迹证
·打算袭击军事基地?
·没有明确线索指明其可能的藏身之处或下一步的袭击目标。
犯罪现场:h-7号阿冈昆变电站,哈莱姆区东一一九号大街
·瓶装汽油弹:七百五十毫升红酒瓶,无法追踪来源。
·使用bp汽油做助燃剂。
·棉布条,很可能是从白色t恤上撕下的,用作引线,均无法追踪来源。
第二封恐吓信
·由阿冈昆安全部主管伯纳德·沃尔转交。
·遭到盖尔特袭击。
·无肢体接触,无微迹证。
·没有关于藏身地点和下次袭击的线索。
·所用纸张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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