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(6 / 6)
长民的做法有欠厚道。他在演说中,攻击曹汝霖不但想出卖山东,还想出卖中国;签了二十一条还不够,将来还会与日本签订中日合并条约。又说:“你们在学校里读书,只怕还不知道。这个人的权力很大,他很可能会杀我。我不怕,我拼出一条命去,要跟他斗到底。所以我预备了棺木在这里。”
“我哪里有杀人的权力?就是有此权力,我像个杀人的人吗?他这样说法,用心实在太恶毒了一点!”
“是啊!我觉得很奇怪。去年你还推荐他当东海的秘书长。虽因东海表示,他的秘书长不必槃槃大才而未用,到底有推毂之雅。何至于怨毒如此之深?你倒再想想看,总有无意中大大得罪了他的地方吧?”
曹汝霖想了好一会儿,突然记起。“要嘛,就是这件事。”他说,“去年过年,他打电话跟我借三千块钱济急,我答应了。哪知年下事多,每天会客商量公事到晚上一两点钟,把他的这桩小事忘记了。到年初五想了起来,赶紧给他送去,哪知他拒而不纳。想来是为了这件事,对我不满。”
“可不是!你认为是小事,在他是大事。”章宗祥说,“借钱过年,总是为穷。新年‘送穷’,福建最忌。怨毒之于人甚矣哉!”
曹汝霖想不到无意中会触犯人家这样一个忌讳!为好反成怨,始料所不及。但毕竟只是私怨细故,竟当作深仇大恨,林长民气量之狭,于此可见。曹汝霖默识于心,付之一叹而已。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