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节(1 / 2)
来人又迟缓的点头。
拾参捏住口鼻喊了声,“青衣。”
青衣在拾参身后现身,“公子。”
拾参指着门口的鬼,让青衣带去收拾下,又臭又脏还湿哒哒的。青衣柔声笑,将新鬼带走了。
被收拾打扮过的新鬼,二十五岁,全名邬靖,他爸是宁县大队长邬振兴的小儿子。
邬靖下乡,被分配在李家村。
1972年八月十四这天,他请好了假回家过中秋,却被李上贵杀害,抛尸在芦苇河中。
“我死后,李上贵将我打捞起来,又去乡上报案。警察判定我是失足落水意外死亡,我爸原本不信,是李上贵说我之所以会失足落水,原本是想下河捞鱼给家里添菜的。我爸居然也信了他的鬼话!李上贵会来事,总是借着我的事找我爸,每回的说辞都是不一样的,但李上贵就求过我爸一件事,让李家村把砖窑办起来……那时候,我爸想着下面的村子,总得有集体的生产,就答应了他,但李家村根本没钱办砖窑,拿钱也是我爸走的关系才批下去的,……”
拾参:你爹可能是个傻子!
邬靖看向拾参。
也挺无奈,他也没想明白,他爸当时是怎么想的,就会听了李上贵的鬼话。
他知道拾参很厉害,他死后原本是在芦苇河的,但他运气好,碰上了条红鲤鱼,红鲤鱼给了他一片鳞片,让他能离开河。
有了红鲤鱼鳞片,他离开芦苇河后,就发现自己不怕阳气了,就跟在了李上贵的身边。
李家村有了砖窑后,李上贵就让会计做两本账,贪了不少钱。这些钱他没有拿出来盖房子,都用缸子装着埋在了茅房地里。
也是因为跟着李上贵,他才能遇到拾参。
邬靖求拾参,帮他报仇。
他要让李上贵血债血偿。
拾参在想芦苇河里的红鲤鱼,随口道,“他活着才受罪。”李上贵的婆娘和儿子都以命换命了,他倒不会死,还得留在阳间判罪,后半生凄苦受罪,也同生不如死了。
邬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倒是没反驳。
他黑漆漆的眼瞳里,闪过奇异的光。
拾参,“李村长有业障,自然会还回来!你不必为了一个将死不死之人,徒添烦扰。邬靖,我送你投胎?”
邬靖心里依然不甘心。
李上贵就应该给他偿命。
他来找拾大师,也是如此要求。
既然拾大师如此笃定李上贵会有不得好死的下场,他也只能等着看了。
邬靖摇头,他不会投胎。
“……大师,我想回家见我家人。”
“参儿,你要是县里?”
吃午饭的时候,王春梅惊诧,她最远也就去过乡上,还不知道县里离后背村有多远呢。
“不是说坐班车都得大半天吗?”
“对!参儿大伯就说过,得坐四个小时的班车才能到,远着呢!参儿,你咋想起来要去县里?”
王春梅饭都不吃了,儿行千里母担忧,她就琢磨着,自己要不要跟着一起去。
拾参,“娘,我自己去。”
王春梅将到嘴的话咽回去,放下筷子,“那娘给你多准备些吃的用的,儿子,你得去几天?”
拾参让她吃饭,别忙活。
他不着急走。
王春梅嘀咕,“穷家富路,在外头娘能不担心?你长这么大,也就到过你大伯家!哎呦,让你大伯和你去得了,你大伯看人准,有他在,娘就能放心。”
拾参笑笑,没有反驳她的话。
齐先见自拾参说要去县里后,他的神色就有异。但他也知道,在知道拾参和天一宗关系匪浅之后,他无心、无愿在离开此地了。
他现在的动力是做风湿膏。
拾参知道他仅凭一上午时间,就做了五斤风湿膏,对他是赞许的。
齐先见心里美滋滋的。
张发祥搓着手,五斤风湿膏,怎么也得有他用的份。
王春梅没给,这风湿膏,她得给参儿五婶,整个村里头,也就只她的风湿病最重。
拾参拿了两斤走。
王春梅拿了两斤风湿膏给参儿五婶,回到家,齐老叔就告诉她,她儿子去县里了。
王春梅,“……”不是说好没这么快走的?她转个身的功夫,人就跑了!
“拾参,有你的信。”
邮递员在路边大声喊,王春梅边走边骂她儿子,“哪里寄来的信?”
邮递员,“京都。还是个加急快件,邮费不少呢。”
将信给她,让她签字。
王春梅认识几个大字,拾卫北和拾参的名字。她懂得写。
不过写得歪歪扭扭不好看。
王春梅给邮递员塞了一把花生,才拿着信回了家,“京都写来的?参儿也不认识京都人啊……”
随手把信塞到了厅里的供奉台上,忙去了。
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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