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节(1 / 3)
“别理他,小明哥,我们走!”张静冷冷地说道,拉着我向病房走去。
我无奈地摇了摇头,要是换了老罗在这里,这货要是不见血才见鬼了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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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的时间几乎一眨眼就过去了。开庭的日子马上就到了,可是老罗却没有传回来任何消息。
事实上,从他离开那天起,我们就断了联系。尽管我和张静都不停地拨打着老罗的手机,可始终没有拨通。
“吴英的老家在山区,那地方没有信号,放心,老罗不会有事的。”我用这句话安慰着张静,也安慰着自己。
老罗是谁?跆拳道黑带,悍不畏死,曾经一人单挑七个流氓,自身毫发未损,就算遇到什么麻烦,他也一定能逃出来的。
“我相信他不会有事的,可能……调查中发现了重要的线索,想要深入调查一下。加油,小明哥!”在走进法庭前,张静细心地为我整理好衣服,在我的胸口重重地敲了一拳,为我鼓劲。
就是下手重了点,差点儿把我砸趴下。
我深吸了一口气,以目前掌握的证据,我自然无法为林琼作无罪辩护,现在,我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二审上了。
庭前调查进行得按部就班,对于公诉方提出的各项证据,我和吴英的律师都没有提出任何质疑,当事人吴英和林琼也供认不讳。
庭审顺利地进行到了法庭辩论阶段。轮到我发言的时候,我清了清喉咙,站起了身。
“审判长,各位合议庭成员,本案中,我的当事人林琼在被捕时并未反抗,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行为,认罪及悔罪表现非常明显,态度良好。并且主动交代了警方尚未查明的犯罪事实,这一部分应裁定为自首。同时,我的当事人林琼还协助警方解救了多名被囚禁的被害人,这是重大的立功表现。”我不疾不徐地说道,“根据本案中被害人的证词证言,我的当事人林琼虽然参与了对她们的诱拐,但并未对她们进行殴打、虐待等暴力行为,相反,一路上,林琼对这些被害人百般照顾,对于吴英对这些女孩儿的迫害行为也有劝阻举动。”
我从辩护席上拿起了几张纸,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协助下,递交给了审判长。这是目前我掌握的对林琼最有力的证据了,它的来源就是那些被解救的妇女。
那天我和张静见到这些被害人的时候,她们的状态已经好了很多,对于我的来意,尽管她们还有些戒备,但很快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孩儿就说道:“她人倒是没那么坏。虽然参与了拐卖我们,但是一路上对我们很好,吃的喝的都是优先给我们,也没打骂过我们。”
有了这个突破口,这些女孩儿七嘴八舌地回忆了起来。
“对啊,你这么一说,好像还真是这样。那个吴英来找我们的时候,林琼有时候还会阻止一下。”
“她好像不太想看到我们受罪,好几回我看到她偷偷抹眼泪。”
“我觉得,她也不是自愿做这件事的吧。她也挺害怕吴英的。”
……
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,被害人竟对加害人产生了同情,你一言我一语所说的都是林琼的无奈和不忍。
这种情绪产生得莫名其妙,但这一切却是作为律师的我喜闻乐见的。
“综合以上我的当事人的相关举动,依据《刑法》第六十七条: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犯罪分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第六十八条: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,查证属实的,或者提供重要线索,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有重大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我请求法庭对我的当事人宽大处理。”见审判长已经看完了证词,我说道。
审判长点了点头,从他的目光中,我看出了一丝思索的神情,我知道,减罪辩护的策略至少在此刻是正确的。
“审判长,各位审判员。”还没等我坐下,吴英的辩护律师就站了起来,“对于林琼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,我表示并不赞同。林琼之所以对被害人表现出友好甚至照顾的态度,主因并不是她同情这些被害人,而是出于‘出货’的考虑,她明显是意识到一旦被害人的品相不好将很难售出,甚至遭遇退货,才这样做的。
“相反,我的当事人吴英虽然涉嫌组织卖淫、贩卖妇女儿童等罪行,他自认情节恶劣,并不希望法庭能够宽大处理,认罪及悔罪态度相当良好。但我作为他的辩护人,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还是查明,吴英是在林琼的授意下才这样做的,在这起案件中,林琼才是主犯。”
“我反对这位辩护人的意见。”这个猴子律师在这个时候竟然提出了这样的辩护意见,我第一时间站起来表示反对,“被害人的证言证词已经充分说明,我的当事人林琼在本案中处于从属地位,甚至可以说是在被胁迫的状态下参与本案的。其本人也是吴英贩卖人口一案的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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