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七十八跳抖臀舞(1 / 2)

加入书签

林曼下课以后,特意去甜品店买了个最漂亮的鲜果戚风蛋糕,对雪中送炭收留她的学姐表示感谢。

程嘉煜打电话过来问林曼地址的时候,她正在跟一个塞得过满的行李箱拉链较劲。

“收拾好了,主人!我在楼下等你。”她说,声音里充满了期待。

很快,林曼把行李箱搬到楼下,站在黄昏的晚霞里,等着那辆熟悉的suv出现。

于是,程嘉煜沿着街道驶进来的时候,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:

夕阳把盘踞天空的云雾染上了薄媚的胭脂,而站在柔和明亮的暖红色中少女,跟她背后的幕景一样,温存、恬静。

那样的场景,什么都不做,都觉得可爱。

程嘉煜应该是特意先回家换了衣服,没有穿平时工整的西装,反而是带帽衫牛仔裤的一副打扮。

看得林曼一时愣住:好不像他!可是,又好帅气!

程嘉煜看了看林曼身后的两个行李箱,露出一丝怀疑的神情,“就这些?”

林曼点点头,“都在这儿。”

程嘉煜打开后备箱,把两个箱子摞在一起,轻松地搬了起来,放进车里。

等他回到前排坐下,才扭脸看了林曼一眼,竟然带了点懊丧似的说,“白换了一身方便干活的衣服。”

林曼被逗笑了。

昨晚天色太暗,今天重回公寓,林曼才第一次看清这栋砌石外观、墙体开窗的高层建筑。

进屋以后,程嘉煜先把钥匙交给林曼,再把她的行李箱搬到二楼的卧室,又问她,“需要我帮忙吗?”

林曼摇头,“不用,就是一些衣服和书。”

程嘉煜笑笑,“那你慢慢收拾,我去打电话订个晚饭。”

说完他便走下楼。

林曼其实并没有特意追崇什么极简主义,只不过因为学生宿舍本来就空间有限,她又没什么动不动血拼的习惯,所以把衣服挂进衣柜,书本摆上书架,再把涂眉画脸的一些瓶瓶罐罐放上濯洗台,也就算是归置完事了。

她下楼的时候,程嘉煜已经把刚刚送来的牛排和玉米浓汤从外卖盒子里拿了出来,装在白瓷餐具里,摆在了桌子上。

餐桌正中还有一个制作精美的烛台,整体像是竖琴,底座上还有花叶果实等等的图案装饰。

林曼伸手摸了摸烛台两侧的飞鸟造型,又看了看空空如也的中心托台,好心提醒程嘉煜,“前两天我看见超市里蜡烛在特价,下次我买一包回来吧?”

程嘉煜刚把一份牛排切成小块,淋上酱汁,很自然地放在林曼面前,头也没抬,“你不知道哪种是低温的。”

“为什么要低温的?这烛台不是金属的?会烧化吗?”林曼满脸疑惑。

程嘉煜“嗤”一声被逗笑,抬眼看了看她:傻丫头!

林曼看他不回答,耸了下肩,拿起手边的叉子,伸手要去叉一块他切好的牛排,不料手背被“啪”地拍了一下。

“洗手了吗?”

“噢。”她赶紧乖乖地转身去厨房的洗手池。

相比主菜牛排,林曼发现作为配角的玉米浓汤更合她的胃口。

浓郁细腻的奶油,和清甜玉米粒的巧妙融合,撞击出暖香鲜甜的奇妙滋味,让她根本停不下手里的勺子。

林曼碗里的汤品很快见底,程嘉煜早已不动声色地把他那一份也推了过来。

“啊,不用了主人,你自己喝吧。”林曼有些不好意思。

程嘉煜勾着唇角,“不喂饱你怎么能行?”

林曼双颊一热,觉得他意有所指,又不便说透,只好埋下头继续喝汤。

“喏,还有这个,留点儿胃口。”对面又送过来一个茶碟,“趁热吃,冷了卖相和口感就都降低了。”

碟子上是一个摇摇晃晃、吹弹可破的柠檬舒芙蕾,旁边还放着一把银色的细柄小勺子。

林曼挖了一小勺送进嘴里,立刻尝到了绵软的幸福感:蓬松的糕体遍布了充满蛋香和柠檬清新的小气孔,像是用香润黄油做成的云朵,咬上一口,连呼吸都变得入口即化。

隔壁的小孩都馋哭了,说的就是这个吧?

想起来程嘉煜以前还说过要她亲手做家常菜还他一顿饭的人情,像他这样连点个外卖都像米其林叁星的水准,自己这种只会做西红柿炒鸡蛋和凉拌黄瓜的厨艺,怎么可能入得了他的眼?

林曼暗暗地想。

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,林曼发现程嘉煜是真的很喜欢点舒芙蕾当甜点,可他明明又不怎么吃,嫌甜。

她纳闷地问过他原因。

然后程嘉煜一本正经地告诉林曼,他就是喜欢看这款圆圆小小的蛋糕被勺子敲一下,然后颤颤巍巍地跳“抖臀舞”。

“跟你很像。”他说。

“色狼!”她骂。

然后色狼一边笑一边把林曼拉到腿上,毫不客气地开始让她跳“抖臀舞”。

————

追-更:po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