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8节(2 / 2)
火腿肠,很聪明,会坐下会握手,还能载着孩子遛弯。
阿拉斯加走进来,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上,轻轻地蹭着。
他伸手,
抚摸,
狗头。
然后,
慢慢地起身。
狗却挡着它,不让它出去,抬起头,看着他,嘴里还流着哈喇子,它饿了,在讨食。
在妻子的故事里,
这只狗很可爱,很懂事,很听话,
它是喜欢吃火腿肠,
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,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,
而是活人的鲜血。
在故事里,每天晚上,它都会出去一段时间,是为了觅食。
它会出去咬人,吸食它的鲜血后再回来,被吸食鲜血的人只会觉得昏沉了一下,精神有些不济,不会有其他的问题,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。
它吸食血的分量,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的孽债,如果作恶的少,坏事做得少的人,就只吸食一点点,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坏人,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,当然,如果是好人的话,它根本就不会找到你。
记得当初妻子说过,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这样子的设定,她想写出一个饿了就出去随便找人神不知鬼不觉吸食鲜血进食的狗,在外面是魔鬼,在家里是乖宝宝宠物,是孩子们的好玩伴。
这才是她想要的感觉,但为了出版和规避政策原因,不得不这般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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