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9节(3 / 5)
大家心理上总以为娶新式老婆好,现在是停滞退潮时期,以为娶个旧式老婆反而实惠,新式女子只能找个把做做情人,所以知识女子更吃亏了。
记 者:假使你有个妹妹,要你替她择配,你会提出什么条件呢?
苏 青:女人以“失嫁”为最可怕。过时不嫁有起生理变态的危机。不过知识浅的还容易嫁人,知识高的一时找不到正式配偶,无可奈何的补救办法,说出来恐怕要挨骂,我以为还是找个把情人来补救吧,总较做人家的正式的姨太太好。丈夫是宁缺毋滥,得到无价值的一个(整个),不如有价值的半个甚至仅三分之一。不过这样一来,社会对私生子应该承认他底地位。这样说来,似乎太便宜了男人,不过照目前(希望仅限于目前)实际情形而论,男人也有他的困难,因为在习惯和人情上,不能牺牲他的第一个妻子(假定她是不能自立的,也无法改嫁的)。而知识妇女自有其生活能力,不妨仅侵占别人感情而不剥夺别人之生活权利。自然能够绝对不侵占更好,不过现代男人多数早婚,而职业妇女常常迟嫁。这是过渡时代的无可奈何的办法。原是不足为训的,而且每人的结婚倘若仅限一次实在太危险,因为年青人观察力差,而年老了又要色衰。我的主张是尽自己能力观察,观察停当(自以为停当)就结婚,虽然总想天长地久,不过就不久长也罢,多嫁几次只不过是自己的不幸,既非危害民国的事,亦无什么风化可伤也。
记 者:现在的婚姻制度恐怕不能说合理吧?离婚在事实上也很困难苏 青:离婚,不成问题,至于小孩子,依我说最好由父亲出钱,归母亲抚养。假如男的不肯出钱,不妨就带他们去做“拖油瓶”,据说范文正公便是做拖油瓶出身,他的继父姓朱,似乎后世也并不因此就看轻他。
做继父的与孩子接触不多,实在没有讨厌他们的理由张爱玲:一半,男人也是为了面子关系。
苏 青:但是慢慢儿就会好的。我总觉得孩子与女人关系来得密切,初未碍着男人什么事,而后母管养前妻子女便不行,因为他们是时时接触的,容易发生冲突。
张爱玲:离婚后的小孩子也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痛苦。
记 者:一夫一妻制到底是否合理?
苏 青:比较合理,但不能严格执行,其间应该有伸缩余地。
譬如说这次战后,恐怕又要盛行多妻了(法律虽不允许,亦不忍严禁)。原因倒不一定是战死的人太多,而是有许多男人活着也讨不起老婆,将来无生活能力的女人必定求着去当人家姨太太,有生活能力的女人只好非正式地向别人分润些爱情。这话又该给人家骂为无志气,但希望有志气的女人们速速自去断绝生殖机能吧。
记 者:在现社会,早婚还是相当流行的张爱玲:早婚我也不一定反对,要看情形的。有些女人,没有什么长处,年纪再大些也不会增加她的才能见识的,而且也并不美,不过年青的时候也有她的一种新鲜可爱,那样的女人还是赶早嫁了的好。因为年青,她有较多的机会适应环境,跟着她丈夫的生活情形而发展。至于男人,可是不宜于早婚,没有例外。一来年青人容易感情冲动,没有选择眼光,即使当时两个人是非常相配的,男的以后继续发展,女的却停滞了,渐渐就有距离隔膜。而且年青人很少能够经济独立,早婚,妻子一定是由父母赡养,养成依赖的心理,于将来的前途有碍。
大家庭与小家庭记 者:关于家庭制度,两位看,还是所谓小家庭制度好呢,还是旧式的大家庭好?
苏 青:小家庭也苦,孤零零的,依我说顶好是跟岳父母同住,岳母与女婿一定相处得很好,而婆婆和媳妇因为婆婆感到做母亲的太凄凉,所以会嫉妒媳妇的。
张爱玲:这方法真好。我从没有想到,可是听了实在感到好。
记 者:倘使老夫妇只养几个男孩子,不是太寂寞了么?
苏 青:这当然也要看情况来决定。
同居问题苏 青:还有,夫妻有同居的义务一条,我认为不妨自由些,想起这样长时期的同居生活,实在也是很可怕的。或同居或不同居,一方感到需要时只可向对方提出要求,初不必因法律规定是义务而要求强制执行也。像外国人般分床分寝室还比较好一些。但最好还是像朋友一样,大家往返,不致于每个人在婚后便没有一刻的私生活可过。我说女人再嫁比初嫁难,就是因为一回想到从前住在笼里的生活就有些怕起来了。再有社会的舆论不要对男女问题太感兴趣,夫妻是否日日同居或夜夜同床尽可由他们自己去决定,分居并不碍着众人什么事,同居亦不见得肯分惠些什么给众人也。
记 者:男女结了婚的人省钱,还是不结婚的省呢?
张爱玲:从前英文有句话说“ocanliveascheaplyane”
,从前是结婚比较省钱,现在似乎情形两样了。
独身的人生活简单,大家都这样想,所以不留人吃饭也没人见怪。结了婚的人,就有许多不能够避免的应酬。
谁是标准丈夫?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