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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女配抢走霸总光环 第64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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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姐的头发有着似有若无的香味,柔软,顺滑,在她低头拂过他身前的时候,曹星辉下意识一愣。

这不是大小姐爱用的香水味。

他记得她以前最不喜欢这种蔷薇香,她只喜欢浓烈馥郁的玫瑰香。

连熙却一无所察。

等到她坐上车后,曹星辉才绕过车身,从另一边上了车。

“今天你有什么收获?”连熙一边系着安全带,一边问。

曹星辉神色很快恢复了自然,他发动汽车,说道:“我今天跟几个老同学见了面,看看能不能拉两个人过来帮我,现在我们主要就是差的研发方面的人手。”

连熙一心只在工作上,点点头:“嗯,这个你看着安排就是,反正平台的事都全权交由你去办,我对你的能力是绝对信任的。”

曹星辉默默看她一眼,眼底有些无奈。

怎么现在的大小姐愈发有股老成口吻了,她才多大?不过23,他都28了,怎么论也算是她一个哥哥吧,她却反过来用老气横秋的口吻跟他说话。

连熙问:“我们去哪儿?”

曹星辉低声咳了咳,想了想道:“刚刚听老同学说,之前梧桐街那家小馄饨还开着,小姐想吃吗?想吃的话,我带你去吃吃看还是不是以前的老味道?”

什么小馄饨?

连熙压根不知道他在说啥。

不过她也不能在曹星辉这种原主的青梅竹马面前露馅,便笑呵呵道:“好啊,那就去尝尝吧。”

听到连熙这样说,曹星辉眼里露出些愉悦的亮光,他将车速加快了些,拐过前面的十字路口,朝着记忆中的梧桐路开去。

连熙却有点发愁了。

要是每天曹星辉都来个这种过往旧事的突击,那她应付起来岂不是疲惫?

看来还是得想个办法阻止他这种行为。

半个小时后,曹星辉将车开到了他说的那条梧桐路。

连熙跟着他下了车。

这一看,傻眼了!

街道两边全是郁郁葱葱的梧桐大树,树下左边是一排红砖围墙,围墙里是几座庄严的教学楼,而右边则是一排熙熙攘攘的看不到尽头商铺,商铺杂七杂八卖什么的都有,皆以小吃饭馆为主。

居然是一所大学学校后门的小吃街。

小吃街上,挽着手的年轻情侣基本都是大学里的学生,个个青春洋溢满脸甜蜜。

这时候,正直傍晚,天边晕着夕阳红霞。

学生们成群坐在小吃店里聊着天,畅想着未来。

而连熙一身女总裁的干练装束站在这里,十分地格格不入。

“这里是……?”

曹星辉眼角脸庞都满挂着怀念,道:“这是a大东门后面的小吃街梧桐路啊,小姐忘了?”

连熙嘴角一抽:“呃,没忘。”

没忘个屁!

她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种地方。

曹星辉站在路边打量了一番,然后对连熙笑道:“这条梧桐街确实变化了不少,但还是有许多店铺都还在,馄饨点应该就在前面,我们过去吧。”

连熙:“……”

算了,来都来了,那就吃碗馄饨吧。

穿书这么久,除了上次和霍祈在路边摊吃的一顿烧烤,连熙还没吃过什么这种接地气的食物。

两人走进面积只有十几平方的馄饨店,曹星辉找了个最里面的位置,用纸巾仔仔细细将桌子板凳擦了两遍,才对连熙道:“小姐坐吧。”

“老板,来两碗混沌,一碗多胡椒粉,一点不要葱花。”曹星辉非常熟稔地老板道。

连熙挑眉不语。

她既不喜欢多胡椒粉,也不喜欢不放葱花的面汤,所以曹星辉点的这两碗,哪一份才是给她的?

馄饨很快端上来了。

曹星辉把那碗没有葱花的递给连熙:“大小姐快尝尝,看还是不是以前你喜欢的味道。”

连熙拿着勺子,舀了一颗皮薄肉嫩的混沌放进嘴里,唔,说实话,味道确实还不错,只是少了葱花,总觉得缺点灵魂。

“记得以前我刚进a大念书时,有一天回家路过见到这家店生意好,就给大小姐买一份小馄饨带回去,大小姐吃了以后就喜欢上了,每天都要我帮你买一份这家的小馄饨,而且还不许老板放葱花。”曹星辉柔声回忆道。

连熙嘴里的半颗馄饨便卡主了,她顿了顿,放下勺子,招呼老板娘:“麻烦您给我加点葱花。”

老板立马应声:“好的客人,马上来。”

曹星辉也放下勺子,诧异地看着连熙。

连熙对他微微一笑:“星辉啊,人都是会变的,我现在已经喜欢吃葱花了。”

曹星辉静静盯着连熙看了片刻,低头看着碗里的馄饨,半晌轻笑一声:“是啊,小姐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姐了。”

大小姐的变化确实很大。

这次回来,大小姐给他的感觉就是,除了脸还是那张脸,人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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