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46)(3 / 3)
吐血昏迷,然而也很快就休养好了,身上更是没留下一丝疤痕。而今儿个他伤口仍未愈合,脸色也一整天都灰白着,还常常目光放空,无精打采。莫非是昨天没能抓住那个追踪者,所以今天才这样没有精神的吗?
发觉毛团圆溜溜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看,夜莺笑了笑,仙团,还舒服吗?
呜呼还可以。
毛团晃动了一下身子,发现夜莺正把一小股真气缓缓地输入到自己的体内,催动自己的脏腑对食物进行消化。而这个方法可以说是立竿见影不多时,萧昀天只觉得自己身心舒畅,气也顺了过来。
毛团高兴地伸展了一下四肢。
呼噜!
被卫官长的妙招治好了腹中胀气的毛病,萧昀天两眼发亮地看着面前的男子。仔细想想,这夜莺算得上是萧昀天在异世见到的最好的男人之一了他能文能武,忠于君主,气质出众,颜值也很高。白疏羽有这样出类拔萃的得力干将,一定能减轻许多辛苦。
或许也正因如此,看到夜莺时刻紧跟在皇上身边,萧昀天也不会有紧张或妒忌的心理存在。因为他知道,夜莺这样忠心又坦荡的男人永远是真心为皇帝所考虑的。不像之前跑来无赖地纠缠皇上的那个什么权桂,一看便是飞扬跋扈的官家子弟,和皇上完全是两个画风,无论在性格还是气质上都合不来。
所以,目前为止,萧昀天心中算得上数的情敌还未有出现。毛团仰面朝天,在桌面上摊成饼状,悠闲地吹了声口哨。
唉皇上怎么还没开完会,美妙的夜晚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?
对了先前皇上在木艺铺子买了一件小玩意儿。许是看毛团百无聊赖地发呆,夜莺从怀里拿出一根木制的小笛子,摆在毛团的肚皮上,仙团可以试试。
笛子?萧昀天把那小玩意捡起来,打量了一下。这只笛子与原先地球上的乐器笛子模样还挺相似的,他此前也学过一段时间的民族管乐。想了想,他大胆地将笛子送到口边,呼呼吹了两声。
萧昀天能力不算出众,但他有一个优点,那就是学东西的速度非常快。把笛子摆在嘴边盘弄了一会儿之后,他就能吹出简单的曲调来。
夜莺见毛团把木笛摆弄了片刻,便能吹出了一首简短的小曲子,虽然气息尚不完全稳定,但曲调完整,从头到尾一个音都没有错。看着毛团前爪上细小的手指在笛孔上灵活地按着,他眼里充满了惊奇,不禁赞叹了一声:仙团可真厉害!
毛团嘿嘿一笑,帅哥的夸奖让他禁不住得意起来。木笛在爪中灵巧地旋转了两圈,毛团晃晃头顶上竖起的呆毛,两条短腿交叠成二郎腿,做出一副潇洒的姿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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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玩笛子和练纳魂诀的过程中无聊地打发了下午的时光,眼看着太阳马上要落山了,暮城一年一度的花灯节活动又要开场,萧昀天禁不住振奋起来。然而,刚迈步出门,皇帝一行便迎面遇上了
哈哈哈。皇上,幸亏在下早早前来候着,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!
毛团从夜莺怀中探出半身一瞧,果然,来的又是那个权桂!这人怎么就跟一条牛皮糖似的,整日阴魂不散地想来黏着皇上呢?
而权桂还非常的理直气壮:皇上先前在酒楼答应过权某人,晚上要一起去花灯节啊!来来来说着他像模像样地一躬身,做了一个请的手势,马车都备好了!皇上快请上来吧。
白疏羽不为所动:今晚朕还有其它行程。你自行活动吧。
诶诶,这怎么行。皇上好容易才来一次暮城,而且,听闻您明日又要启程出发,去往别地了。皇上来暮城之前都不告知在下一声,这两天都只不声不响地在驿馆住下,着实太受委屈。在这暮城的最后一晚,身为暮城的城主,权某人定要好好招待一番,以尽地主之谊啊!权桂说着,不管不顾地走上前来,拉起白疏羽的袖子,试图把皇帝往马车里强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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