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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(1 / 2)

“不,我没什么,走吧,我带你去纽约。我不是说过,要带你去纽约的吗?”说着,她握住裴清璋的手。

我带你去,我永远不放开。

“好。”

2月6号就过年了,丁雅立趁着天气好,出来逛花墟。粤港风气比老家那边更喜欢新年买花,甚合她意,所以每年都是她负责这项新年准备活动。她给父母买,也给自己的小公寓买。

父母到香港之后各自生了一场病,都唠叨说自己活不长了,结果好了之后越发健康,看上去还有的活,奔一百岁不是问题。只是老小老小,越来越像小孩子,有一天当着侄子们的面,她逗两位老人,是不是到了新年,还要孙子们给你们发红包啊?

两位老人是连忙说不要,侄子们是立刻响应说好,这群小子,个个都在香港或者南洋发了财。

她从人潮中挤出来,在一家花店前停下,桃花,剑兰,水仙,牡丹——这家做得不太好看,枝枝蔓蔓。她的粤语说得又不太灵光,要是和多为香港本地人的店主沟通她想要人家怎么修剪,那今天就别想去订萝卜糕了,还是得换一家。

天晓得父母怎么突然开始喜欢吃萝卜糕,那有什么特殊的?也不是老家风味,过年还非要和平头百姓抢着吃,又不敢告诉大哥大嫂,只让她出来买。

她怀念过去吗?也怀念。在从登船离开上海到现在,一路找房子买房子,照顾父母之余还开了间小店——谁晓得她还是开饭馆呢?——除了多亏侄子帮忙之外,自己也一直胆大,好像年近不惑,却突然有了闯荡世界的勇气。

侄子好奇,问她为什么,她想了想说,以前受的限制太多了,现在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。侄子们遂误以为她过去过得不好。真的不好吗?也不是,其实……

她走向另一家店,正想开口问老板花多少钱,发现老板只会讲潮州话,她知道那是潮州话但除此以外就听不懂了,只好再次离开。

当初在上海,万小鹰还是个北方人,说上海话宁波话甚至闽南语都那么灵光,学得之快,自己还称道过,继而表示自愧不如。

在上海的时光总是时不时把回忆的光芒反射过来,照在她心上。也许自己人生最不快乐的时光可能就是和盛东声结婚的时候,但因为万小鹰的出现,那段时光后来也变得快乐了,甚至是最快乐的。她的人生也是曾经美好过的,

“现在当然也可以寻找新的美好啊。”

如果是万小鹰,一定会这样讲。也不知道小鹰去了哪里,杳无音讯就像生死未卜一样。不能和她面对面讲话,自己就在心里和她说话,就好像她一直都在一样。

一直都在。会一直都在的。

又走了一段,她在一个小店前停下,正看着花,忽然感觉背后有人在看着自己。但不及她回头,就听见正走出来的店主用广东话招呼道:“夏小姐,今天来买花啊”。

夏小姐?她不认识什么夏小姐啊。

因为时间充裕,她好奇地回头一瞥——哪里是什么夏小姐,是万小鹰。

而万小鹰也正愣愣地望着她。

她们两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那些客套把时间撑得很长,然后开启了那段漫长的璀璨的记忆。现在这些记忆都回来了,一下子把这对视的时空填满,密度增加,两个人像是被回忆得糖封在罐里的果子,糖太多了,不会动了,她甚至不能思考了。

最后,还是万小鹰先行动,走到她身边,伸手从店家昂贵的进口花卉中拿了一只红色的郁金香,递给她。

她不知道自己是否要伸手接,只是用同样灼灼的目光看着万小鹰,千言万语,不知道找哪一句来说。

“送给我?”她问。

万小鹰笑着点头,“送给你呀。”

生命把你送回来给我。

大洋彼岸,翻越落基山脉和广阔的大平原,再翻过阿巴拉契亚山脉,纽约,曼哈顿,西北部,清冷的日光下,裴清璋的手插在汤玉玮的兜里,与汤玉玮正一道走过学院走廊。

“orngside heights!”汤玉玮说,“南到106街或110街,西到河滨大道,北到125街,东到晨边大道,就是所谓晨边高地啦,这片地方的中心,就是我的母校,bia university—— the city of new york!”

“说得怪像你们学校只属于纽约似的。”

“不不,照我看来,从建筑风格上,哥大的风格根本是英国式的,出过张伯苓蒋梦麟的教师学院看着就像伦敦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。”

“你不是学新闻么,怎么还了解建筑?”

她最近就是喜欢和汤玉玮抬杠。以前她以为和人抬杠是她不受压抑的表现。可是现在看看,就算早已不受什么拘束,她还是不会和人吵架,汤玉玮除外。

汤玉玮稍微为自己辩解几句,就开始带着她往图书馆走,问她两个图书馆想去哪个,她说,“不像坟包的那个。”

汤玉玮闻言大笑起来,“好!”

这样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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