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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记 : 写在之后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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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体,以及洒脱。

最后就只剩下林春这个角色,我指各年轻要角之中。基本上我将我所有无聊的想法全倾注于林春身上,由他的口说出来。林春同时是一个极端懦弱的人——他的优点只在小说前半段展现出来,及后,面对陈秋的感情,林春胆怯,且多次质疑陈秋的感情,大概已经懦弱到令人讨厌的地步了吧?林春是这部书的主角,有些读者亦察觉到全部小说都是以林春的口吻叙述而成的。这是我刻意铺排的,所以对于林春的外貌没有太多描写,就算有,几乎都是由他人说出来的。

亦因为这个缘故,林春有大量独白,多到一个近于冗长的地步,可这同时令他拥有眾多人物之中,最丰厚饱满的个性。我觉得林春是我刻划得最好的一个人物——在我目前这么多创作之中。

又来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看法。

写这部小说的目的我已说过很多次了。我讲过:我可以断言,这是一部无可能走红的小说,而它的命运,亦只能够烟没于云云腐海之中,不会有人记得这本小说,亦不会有人将之四处转载。由头到尾,这都是一部不受欢迎的小说,这是它一早注定的命运。

流水帐式的写作、淡而无味的笔调、现实材料的堆砌、散乱的组织,以至冗长的篇幅与过多的独白与对话,它几乎没有任何流行耽美小说的特色,又怎可能会受欢迎?就连基本的h,也写得不知所云,朦朦胧胧,没有什么埋身肉搏的情节。

但是,《春秋》这部小说,可说是我的心血,是我的孩子,是我生活的一个极重要的部分。某程度上,我将自己的生命借给了《春秋》。只要有我记住它,那就够了。

我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,至今也是。无论在学业上或是……总之,一提到「成就」,我就有极大的野心与好胜心。起初,我写《春秋》时,就想:以往未见过有人写一部充满香港特色的耽美小说,说不定我能够衝出台式与京式耽美的影子,开出一片天?

事实很快证明,我实在妙想天开。我没有什么才华,写不出动人的东西。不得不承认,读者实在不多,我也一度觉得很灰心。可是,我又不甘心让这部小说成坑——不是基于一个作者的良心,而是因为这部小说太重要。我不可能不写完它,我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。

渐渐,《春秋》不再是实现野心与梦想的工具,更纯粹的,它只是我与朋友的秘密回忆录:现实与想像的交织。

如果有人欣赏《春秋》,我当然会高兴。但即使无人欣赏,我也不会感到失落,正因为它是我的孩子,我才知道它的好与坏。

就让这篇文章石沉大海。没有被人关注过,离别时就不会痛苦,这是一件好事。愿意被人遗忘,是一种瀟洒。

最后,还是希望有机会印一本《春秋》出来收藏。哈哈,万年受(她是我一位好朋友),我会认真计划这件事,之后搞期刊时去问问价,如果不太贵就印几本实体书吧。到时后,就送给另外两位朋友留个纪念。她们看也好,不看也好,不重要。

因为你说过,我们的青春,就是《春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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