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(4 / 7)
系的议员,内外奔走,眼看可以通过的参战案,恐怕要胎死腹中了。
及至复会的铃声大振,议员入座,副议长陈国祥开始报告接见公民团代表请愿的经过,他说:“代表一共三位,他们不但是公民,而且是有社会地位的,为首的是中华大学校长孙熙泽。”
此言一出,席间立刻引起一阵骚动,一片“嗡嗡”的声音,相顾私议,或者彼此在打听孙熙泽是何许人。直到汤化龙敲了一下议槌,会场静止下来,陈国祥方又继续报告。
“他们提出一个要求,必须在今天通过对德宣战案。我向他们解释,今天是审查议案。审查成立,定期召开大会,才谈得到通过不通过。这是法定的程序。代表之中有一个姓刘的,是陆军部的谘议,蛮不讲理,他说:‘我们不懂什么程序不程序,只知道对德宣战,就可以收回山东让德国侵占的地方。谁反对,谁就是汉奸!这个案子今天如果不通过,你们就别想回家。’我说:‘你们自称公民团,这样做法,不但妨害议员个人自由,而且妨害议员执行公务,是犯法的。’这姓刘的说:‘你说我犯法,你请司法总长来评理——’”
话还未完,议席中有人大喊:“对!请司法总长来评理!”
这时议员情绪已很激动了,争着发言,声音一个比一个高,秩序无法维持。汤化龙便又只好使出“散会”的法宝。
这一散会坏了,有些议员为了私人的理由,想离开众院,哪知公民团包围阻拦,不准通过。脾气暴躁的议员,便即破口骂道:“你们是什么东西!军阀的狗腿子,冒充公民!”
“他妈的!”有个天桥的混混大吼,“这个狗娘养的骂人,还不揍他个狗日的!”
“对!打!”
一呼百应,就此发生冲突。派在众院的警卫,原已获得警察总监吴炳湘的密令,对于公民团请愿,采取不介入的态度。现在看打议员要出人命,不能不奋力解救。张世钧、冯大洲以及帮同在场指挥的何掌柜等人,亦纷纷横身排解,力竭声嘶地大喊:“不准动手、不准动手。”
群情汹涌,哪里弹压得住?亏得冯大洲有急智,请三四个人把他抬了起来,用马口铁的话筒大声嚷道:“吃午饭啰,发大馒头啰!快来领啊!”
这一嚷嚷,比什么都灵,公民团不由得都住了手,寻声而视。众院的警卫,才将议员们救出重围,受伤的已有邹鲁、田桐、吕复、陈策、吴宗慈、郭同等等,一共十来个人。大部分是反段的益友社和民友社的成员。
伤势幸都不重,众院本设有医务室,医生、护士一起动手,没有多少时候,就都料理完了。
但风波不因伤势不重而减弱,只是拍桌大骂也好、咬牙切齿也好,都无补于眼前的困境,因为内外交通,只靠电话。而唯一能解除众院困境的警察总监吴炳湘,在电话中遍寻不着,自然是故意躲起来了。
于是,议长汤化龙只得依照前议,用电话邀请国务总理、内务总长、司法总长到会,接受质询。打到国务院的电话,是一个秘书接的,说总理正在接见外宾。找秘书长张国淦,回答是到公府见总统去了。
“请你联络一下,联络到了,请他立刻给我电话。”汤化龙那秘书一口湖北话,便又打着乡谈叮嘱,“公民团在我这里‘扯皮闹绊’,找吴总监不在,找你们秘书长,又不在,都是‘肖鳝鱼的’,简直‘打伙弄琵琶’嘛!你跟你们秘书长说,议员都‘狗脸生毛’了!他如果再‘装佯其相’,‘出刘秀’我可不负责。到那时候‘扯油面’嫌晚了。”
意思是说:公民团“无理取闹”,吴炳湘、张国淦都“开溜”了。简直是“合伙整人”。议员都“翻脸”了,张国淦如果再“装傻”,出了“意外”,他不负责。到那时候“上吊”嫌晚了。话中威胁的意味甚重,那秘书不敢怠慢,赶紧找到张国淦,据实转告。
张国淦也有说不出的苦,但不能不打电话。汤化龙提出两点要求:一是驱散公民团,二是请段祺瑞到会。张国淦的答复:第一、立刻找吴炳湘想办法。第二、一定请总理到会,不过开会及接见外宾的日程,都是早已预定的,得想法子抽工夫,时间不能限定。
汤化龙无奈,只能再找内务总长,其是由教育总长范源濂兼代,答应马上到院。说得斩钉截铁,却就是不见人影,隔了一个钟头,电话来了,说是受阻于公民团,无法进入众院大门,不胜抱歉。
于是第三个找司法总长张耀曾,他们是一系的同志,所以汤化龙不打官腔,只用情商。
“镕西,你总不忍坐视吧?你是司法总长,吴镜潭不能不听你的命令。无论如何,你要帮忙!”
“不等老兄说,我早已打了不知多少通电话给吴镜潭,好不容易找到了,你知道他怎么说?”
“他怎么说?他总不能不管吧?”
“他说他不是不管,是管不了!一管非出人命不可。”
“此话怎讲?”
“他也有他的理由:公民团是一群暴民,与警察发生冲突,是还手还是不还手?不还手打死警察,还手打死暴民。他说:请议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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